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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发布时间:2017-09-19 10:52:05   24444 作者:记者 郭刚 通讯员 张丽红 高茜 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9月19日讯 滨州市卫生监督局采取得力措施,不断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确保九月底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据介绍,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目的在于不断加强和规范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提升监督执法效能。该项工作包括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和结果运用三部分内容。首先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分类和分级;然后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医疗机构,以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预防接种、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六方面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最后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动态监管。逐步实现“监管可控、成效可量、模式常态、效率优化”的工作目标,落实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气候的变化、人员流动的增加,手足口、麻疹等传染病呈现高发、多发态势,诸多因素叠加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某些医疗机构违反院感操作规程导致传染病交叉感染事件的时有发生也进一步敲响了警钟。

在近期举办的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培训会上,市卫生监督局局长夏家林根据滨州当前传染病防治和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卫计委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指示精神,全力打造滨州市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新亮点。

他强调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卫生监督部门要把试点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工作相结合,加强重点监督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建立传染病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是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建立完善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制度、措施和长效机制,要经常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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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0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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