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发布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201801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及整改复查,以下15个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8年12月11日始至2018年12月20日止。
监督电话:0543—8176855
👍
赞
👍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