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提高我市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医疗保障事业更高质量发展,依据《滨州市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聘任实施办法 (试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请5名社会监督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请方式和范围
采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5日下午5:00。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2、关心医疗保障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3、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4、具备履行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5、具有医药、法律、财务、信息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相关工作经验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等优先考虑。
四、工作职责
社会监督员受滨州市医疗保障局聘请,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对全市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2、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获取医保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
3、向市医保局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 违约、违纪行为;
4、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
5、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知识;
6、参与市医保局组织的其他社会监督活动;
7、听取市医保局、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情况的报告。
五、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登录“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binzhou.gov.cn/)依次点击 “专题专栏”、“打击欺诈骗保”、“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滨州市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下载《滨州市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登记备案表》,准确填写表格内容,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sybjygk@bz.shandong.cn。咨询电话:3162593。
六、审核确定
报名结束后,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将根据报名信息组织资格审核,公平公正的确定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
七、聘请期限
聘请期限为两年,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个人意愿等决定续聘或解聘。
滨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0日
滨州市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登记备案表.docx
https://content.binzhouw.com/2e5dW7eBnAjrZJfDnkFshtBAMNkabs5e2020082015453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