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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发布公告!全市医疗机构继续禁止住院探视

发布时间:2020-12-03 17:12:42   220159 来源:健康滨州

12月2日,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继续在全市医疗机构实施禁止住院探视的公告》(滨指办发〔2020〕68 号),规定全市各医疗机构全面取消住院探视,病区严格执行24小时出入管控制度,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

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继续在全市医疗机构实施

禁止住院探视的公告

(滨指办发〔2020〕68 号)

当前,境外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防范疫情反弹任务仍然艰巨。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属于公共场所,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在医疗机构入口处保持一米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能出示健康码的老年人和无智能手机者,进入医疗机构时需详细登记相关信息。

二、医疗机构实行实名制就诊,所有就诊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挂号、就诊,同时提供本人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对于儿童患者,需要提供患儿身份证信息及监护人身份证信息和联系方式。

三、患者进入医疗机构后须先到预检分诊处进行预检分诊,并如实提供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近14日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要如实向医务人员报告,不得隐瞒旅居史。1周内曾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在预检分诊和就诊时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如不提供、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患者及陪人在医疗机构各出入口、候诊区,以及挂号收费处、取药窗口、B超室、影像科、心电图室、体检中心、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地方等候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引导,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五、能自行前来就诊的患者,尽量不要陪护。确需陪护的,一般患者仅限1人,且必须身体健康、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及其他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

六、全市各医疗机构全面取消住院探视,提倡电话、视频探视。禁止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和辅助检查区域。

七、病区严格执行24小时出入管控制度,进入住院部病区时须出示住院证、陪护证等。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

八、患者在具备自助挂号、缴费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持身份证到自助服务机上进行挂号、缴费,或在网上预约挂号、缴费,减少挂号收费窗口人员集聚。需到窗口缴费者,请服从导诊安排,有序缴费。

为了确保您和家人的安全,希望您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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