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年前邹平的风俗跟现在有何不同

发布时间:2017-05-05 17:05:16   51009

近日,收到天津南开大学张传勇教授传给我的邮件,打开一看,原来是刊载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期刊《乡村建设旬刊》的一篇长文:《邹平县风俗调查纲要》。在邹平文化圈子里混了这么多年,关于邹平的书籍和历史资料也接触了不少,却从来没看到过、也没听说过有这么一篇文章。随后联系了长期从事梁漱溟和邹平乡村建设研究的邹平一中刘庆亮老师,结果如我,同样不知道这一篇关于邹平风俗研究的专著。

《邹平县风俗调查纲要》刊于1933年《乡村建设旬刊》第三卷7—11期,作者为刘健飞。刘健飞何许人也?查遍手边若干有关乡建运动的书籍和文章,并上网搜寻,概无此君任何片言只语。

而《邹平县风俗调查纲要》之“绪言”中,则觅见只鳞半爪。首先,此人彼时供职于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其二,邹平本籍人士。“在乡村社会中作调查,是一种最重要而最困难的工作,余(作者自称)系邹平县籍,兹应院命来作本县风俗调查;幸尔我是一个本地人,对当地风俗人情,有不知道的和不明瞭的,访寻较易,所以这次调查的情形,比较着确实一点……”纵观全文,唯有此数句涉及了作者身份和籍贯,至于年龄、职务等等更详细者,只能留待以后查询了。

该文约万余字,除“绪言”外,另设甲、乙、丙、丁四大项目,各大项目下又分别设有子项目及数十不等之细目。略述如下。

甲.生活概况。下设:1.职业概况;2.主要物价;3.服饰习尚;4.饮食嗜好;5.居室情形;6.交通状况;7.家族制度;8.钱币及度量衡现状;9.气候及雨量情形;10.农产品;11.制造品;12.救恤制度;13.保卫情形;14卫生情形。

乙.社会习尚。下设:1.起居;2.交际惯例;3.宗教情形;4.迷信状况;5.盗贼;6.娼妓;7.奴婢制度;8农佃制度;9.娱乐;10.赛会;11.讼争;12.械斗;13.新年的习惯;14.节令的习尚;15.集市的状况。

.婚嫁情形。其主要内容有:1.订婚办法;2.婚约形式;3.聘礼种类;4.选期手续;5.迎娶仪式;6.结婚仪式;7.成婚后之各种礼节;8.结婚年龄;9.续娶习惯;10.改嫁习惯;11.赘夫习惯;12.多夫或多娶习惯;13.童养媳习惯;14.婚姻之特殊情形。

.丧葬情形。此节设13项:1.始丧情形;2.遗嘱形式;3.继承关系;4.入殓手续;5.成服礼节;6.丧服差等;7.讣告情形;8.弔奠礼节;9.安葬仪式;10.服丧期间;11.居丧制度;12.祭祀礼节;13.女子之地位。

通读《邹平县风俗调查纲要》之全文,如同完成了一次穿越,让我们一起回到了七十多年前的邹平。这里展现的不仅仅是一地之风俗民情,更涉及到了社会的各个层面甚至每一个角落,比如政治、宗教,比如商业、物价,比如职业、植物等等。

如在“主要物价”一节中,选列了25种物品,包括农作物、农具、食品、动物、建材和生活用品等,并标明物品产地、价格等。而“职业概况”,则以邹平县域不同地理特点和传统谋生方法划分为7个区域,县城及东、西、南、北四关为第一区域;县治西南为第二区域;县治东南及正东为第三区域;县治东北及正北为第四区域;县治西北为第五区域;第四区域以北为第六区域;再北为第七区域。在“集市的状况”中,列有12个县内较大集市地点、时间等,如城(东、西)关大集、段家庄集、青阳店集、逮家庄集、韩家店集、小店集、明家集、辛梁镇集、辉李庄集、王伍庄集、孙家镇集和花沟镇集等,各集均以牲口市、杂货摊、估衣棚、缨子市、青菜市、粮食市和棉花市等。

难能可贵的是,该文引用的所有资料甚至细节,都是源自于作者所作的大量社会调查,因此最为可信,亦最有价值。细思之,我们不得不佩服前辈们。那时候,没有手机、相机,更没有网络,交通方面应该比现在落后了不知几个等级,可是前辈们就凭了两条腿,一支笔和一个本子,从田间地头、村头巷尾,搜集到了如此之多的第一手资料。

在阅读该文的过程中,也引发了笔者诸多思索。今年年初,邹平县图书馆举办“中国梦·阅读邹平”主题读书展,笔者曾为之搜集整理了“邹平历代书目”,虽然有数千种之多,但我深信这只是沧海一粟,不知有多少都湮没于历史的尘埃之中。

同样是在年初,笔者偶然淘到1948年台湾版《邹平民间文艺集》一书,此书与《邹平县风俗调查纲要》一样,皆出自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的邹平乡村建设运动时期。我们不能不猜测,彼时的“乡村建设研究院”藏龙卧虎,其间有着众多有识之士,应该也不乏关于邹平方方面面的著述之类,如果能更多搜集到,这不仅有利于那个时代的研究,对我们的今天也应该大有补益。


(本文首发于邹平在线,原题:1933年《邹平县风俗调查纲要》,作者:宁治春)


责任编辑:王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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