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无棣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发布时间:2018-07-23 10:57:57   35782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2014年12月,无棣县五营中村七十多岁的党支部书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从立国在一次采访时说,“‘民族和睦、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是无棣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1999年,无棣县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04年,无棣县被国务院评为“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此外,无棣县车王镇、小泊头镇被评为“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3个民族村被评为“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和谐村居”。

无棣县有回、满、蒙等19个少数民族,合计6471人,其中回族6365人。近年来,无棣县通过加强村班子建设,扶持发展经济,实施民生工程,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倾力创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县上下呈现出民族关系融洽、团结进步、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民族团结是目标,文明建设是基础。几年来,无棣县大力加快五营“四型”社区建设,配套建设了幼儿园、老年公寓、民族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起了无棣县第一个党支部革命业绩陈列馆,成为滨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

民族团结要巩固,回族群众需增收。回族村先后成立了多家肉牛养殖合作社,销售收入逐年增长。无棣县还利用部分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发展中小企业,截至2017年底,共发展少数民族企业30多家,带动群众就业5000多人,民族村人均收入超过全县平圴水平。

无棣县档案局   穆天勇

滨州市档案局   卢艳

责任编辑:杨孟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