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发现民国罕见三契合一契约

发布时间:2016-09-09 14:22:23   27163

近日,邹平县青阳镇耿家村村民刘志国在家展示中保存完好的三契(“补买契”“补税买契”“验买契”)合一的契约。据刘志国讲,契约是在整理祖上留下的物品时,在一小木盒里发现的,用宣纸写的契约除褶皱明显外,保存的比较完整。

“补买契”即“草契”,为毛笔眷写,时间为民国八年阴历十一月,契约字迹清晰可读。其上有“立补契人刘焕林有沟底东西上地拐子二个日久年远原文契失迷邀请四邻文清立界……”等内容。

“补税买契”上写有“山东省财政厅……凡民间前清白契补税……规定买契照契价百分之四纳税……并遂收纸价银圆二角……”等内容。

“验买契”写有“……财政部电令制定民国新型纸契......凡民间前清买契者无论已完税未完税红契白契均须呈验注册契价在30元以上者收契纸价洋一元注册费一角其不及30元者不收取纸价但收取注册费洋一角……”等条文。

据收藏界人士讲,民国时期买卖或典当土地房屋所立买卖地契当时较常见,类似现在的房产证、土地证,是那个时代人们生存的命根子,因遗失或更改补办契约时须邀请买卖双方、中人、四邻、担保人、执笔人到场重新立契,加之补办时还得经官方办理“补税地契”“验买契”方可生效,因此这样三合一的地契因量少而显珍贵。

(作者 高发芳)

责任编辑:王光磊 实习编辑:张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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