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把发证当行政,不能再以强推作补救

发布时间:2018-04-26 09:48:08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来源:光明网

  4月25有媒体报道说,黑龙江省鸡西虎林市正在进行的国有土地清收行动,在当地引起较大非议。报道称,这项启动于今年2月中旬的国有土地清收行动主要涉及当地3个乡镇2千多户农民的11.2万亩耕地,这使得清收行动陷入被动状态。

  在中国,世代流传的尽人皆知的一句话就是“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因此,任何涉及土地的事情,也必是牵涉到农民命根子的事。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能够理解为什么40年前开始的改革开放,是以已被陈列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中的印有小岗村农民的18个血指纹的契约作为标志之一。这个割指而立的契约,展现的正是中国农民以不惜一死的生命代价来博取其命根子的决绝之意。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能够理解为什么农业稳、农民稳和农村稳,是中国各业稳、各阶层稳和社会稳的必备条件之一。还是在这个意义上,才能够理解为什么几十年来,在事涉土地的问题上,决策层慎而又慎、以稳为主、稳中求变、宁稳勿乱的本意所在。

  从上述报道看,鸡西虎林市正在进行的国有土地清收行动似也行之有据。其中重要根据,就是虎头林场的林权证,“上面显示1983年由县政府颁发,并盖有公章”。据记者描述,这个林权证所确权的林场林地和附近村庄的集体土地相互交叉,星罗密布。而虎林市官员介绍说,“虎林市东部几个乡镇1977年确定村界,当时鼓励开荒,到1983年,开完的地就认可为耕地,再划定林地、草原,1983年确定林场地界时,普通老百姓并不知情”。“争议比较大的,就是村界内部土地。老百姓认为这是我们的界,这里面的地都应该是我们的,他不知道1983年已经发林权证,1996年发草原证。签字的是村干部,那么签了字盖了章,按照当时的办证程序,这就是合法的权属凭证,你再开就是破坏林地、破坏草原了。”

  不过,从1977年这个时间节点看,此时农村土地承包制改革尚未启动,村、镇设置也尚未取代人民公社和大、小队体制,其时划定的所谓“村”界是否足以契合改革开放后农民权益的变化,当可存疑。即使在1983年,农村改革虽在高歌猛进中,但比较成熟的可作为制度设计经验的做法,大多也仍在摸索和试验当中。重要的还在于,“普通老百姓并不知情”1983年发放的这个林权证;而1996年发放的草原证,也只是由村干部签了字盖了章,农民周知与否,并无交代。

  当然,实际上,当地官员可能也根本不在乎农民是否知晓这个文件的有无或那个权属证件存在与否。1983年至今、1996年至今,多少个中央一号文件下发过了,其内容已经多少次涉及上述所有相关问题了,只要翻翻文件就可明晰。不仅有关“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还有其他许多重要文件,既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延续的问题,也涉及近期土地流转制度的相关问题,所有这些,都为类似鸡西虎林市这样的地方厘清土地方面新出现或遗留的问题提供了整合契机。但是,显然,鸡西虎林市的官员并无作为。

  上述报道说,对国有土地清收行动,黑龙江省政府文件要求2016年底前向省政府报告情况,而黑龙省林业厅的通知提到,因人事变动,这项工作到2017年底完成。但虎林市2018年2月才真正开始推进。1977年、1983年、1996年、1998年(开始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2016年、2017年、2018年,这么多时间节点无不显出当地官员行政的随意性。如此,再以强推作为如此行政的补救,不引非议才怪。

  (原题为《把发证当行政,不能再以强推作补救》)

 

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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