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关系明晰责任 改革考评减轻压力

发布时间:2018-08-09 08:59:17    作者:记者 张炜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落实《意见》,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系列述评③

厘清关系明晰责任 改革考评减轻压力

“一到12月,就为考核忙得头大,加班加点汇总材料。”采访过程中,经常遇到乡镇干部这样“诉苦”。就在一本考核细则上,记者看到,各种各样的考核细目应有尽有,大部分的分值精确到小数点之后,最少的是0.1分。

对于乡镇,这种来自上级的考核,条目繁多,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治安、计生维稳、市容卫生、劳动力安置、民政福利等,其中多项是考核干部时“一票否决”的“硬指标”。为了这些考核,乡镇干部无不殚精竭虑,甚至经常处于“五加二”“白加黑”“晴加雨”的高强度工作状态,能有多少时间和精力考虑发展和为民服务,可想而知。

造成这种现状的根本原因,是上级政府与乡镇的职责关系不清。对此,《意见》从三个方面加以改革。

首先是厘清事权边界,“全面实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厘清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全面清理上级与乡镇(街道)签订的各类‘责任状’,擅自转移给乡镇(街道)的工作任务责任一律取消。今后,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外,严禁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形式,将县级部门工作任务责任转嫁给乡镇(街道)承担。”

全面清理各类“责任状”,无疑是为乡镇(街道)“松绑”。乡镇不用再为了完成上级的各种考核费尽心力,职责关系的厘清,有利于乡镇把精力用在日常发展上。

其次,健全与职责相适应的考评体系。“以乡镇(街道)职责和区位特点为依据,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统一规范针对乡镇(街道)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街道)设置‘一票否决’事项。”

“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一票否决事项”,这从根本上消除了乡镇(街道)背负的极大压力,乡镇干部不再为完不成某项指标畏难发愁,相应的,考评体系转向“差异化”,也将促进乡镇因地制宜,在发展中把自身的特色发挥出来。

再次,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应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不得转移给乡镇(街道);对下放给乡镇(街道)的事权,要给予相应财力支持。结合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等因素,实行差别化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弥补乡镇(街道)财力缺口。”

当前来看,财力不足,仍是制约乡镇(街道)发展的主要因素。一方面,有的乡镇自身实力较弱,缺钱办事;一方面,受权限制约,有的乡镇即使有财力,却不敢花钱办事。《意见》的这条规定,既加大了对乡镇(街道)的财政支持力度,又给了乡镇充分的财政自主权,相信将来“有钱办事”能成为常态。

这次改革,要求稳妥快速。《意见》规定,今年年底前,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经过上级备案审批后,就要正式实施,2020年改革到位。也就是说,两年的时间,就要落实各方面的改革举措,时间紧,任务重。

一方面,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必须细致有序,与《意见》无缝衔接。既要严格落实《意见》中各项举措,又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措施。

一方面,上级政府必须加强监督。整改措施越是步子大,越是要严格落实。坚决杜绝有权不放、放不到底,严格禁止变相干涉、指手画脚,有力监督机构设置、人员安排、财务转移,对于在改革中不作为、慢作为者,甚至阻挠改革者,要按照相应的党纪规定给予惩处。

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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