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报告》精神 推进乡村振兴系列述评①:因地制宜 做优特色农业

发布时间:2019-03-11 08:54:51    作者:张炜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落实《报告》精神,推进乡村振兴系列述评①

因地制宜 做优特色农业

编者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2019年的重点任务,第二大项是“聚力乡村振兴,突出一个‘富’字,厚植强农富农新优势。”要求围绕“乡村富”,聚焦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以“五大振兴”为路径,积极培育示范园、样板区、支撑点、致富经,努力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滨州之路。

为解读、贯彻落实《报告》精神,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滨州日报/滨州网即日起推出《落实﹤报告﹥精神,推进乡村振兴》系列述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做优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和工厂化农业,新认定市级龙头企业30家以上,新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500个以上,新推广节水灌溉27.4万亩,水肥一体化面积达到13.5万亩,‘粮改饲’面积达到22万亩。”

显然,发展现代农业园区、新认定龙头企业、新增新型经营主体,是对辖区内特色农业的集聚和延伸,而能否形成规模,关键在于找准一个“特”字。

在山东,一说蔬菜,人们会想到寿光;说起冬枣,人们会想到沾化;谈及大葱,人们会想到章丘。这些特色农产品,已经成为当地的名片甚至“脸面”,具有独一无二的辨识度和知名度。

仔细分析这些名牌农产品,会发现不少共同特征:都与本地的气候特征、土壤性质、种植传统等息息相关;都是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渐发展起来;名气都是“逐渐叫响”。

在这些共同特征中,“因地制宜”无疑是根基。从气候特征到土壤特点,从历史积淀到传统习惯,从村级班子到人才队伍,都是特色农产品成长必须考虑的条件。“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同的条件,决定了农产品能否成“特”,成为哪种“特”。

在决定上马一种产业之前,我们必须通过详细的调查考证,甚至经过小规模的市场检验。急于求成,不顾自身条件,“照搬”先进地区的产业模式,注定会失败。

事实上,作为农业大市,我们有相当多的村庄,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探索,发展起了比较有特色的的产业。这些村,必须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龙头企业、种植合作社等的引领下,让现有农产品向质量、效益、绿色转型。

比如,三河湖镇很多村有着种植韭菜的传统,但价格和效益较低。2016年,该镇大营刘村党支部书记刘洪光,去寿光考察之后,引进了韭菜新品种,成立了合作社,在市区两级农业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严格按照无公害标准种植韭菜。现在,他种出的韭菜,发往市区大型超市和高端饭店,种植基地每天毛收入2万多元,他命名的韭菜品牌,也逐渐打出名气。

在此之外,我市相当一部分村,仍走在寻找自己特色产业的路上。对这些村,相关部门要和村“两委”班子一起,耐心细致地考量整个村庄的实际情况,既不妄自菲薄,又不急于求成,找准方向,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特色之光”就在眼前。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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