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首届“以案释法十佳案例”评出 王江然等涉黑案、假贵州茅台酒案在列

发布时间:2019-12-03 18:08:33    作者:记者 罗军 通讯员 夏华玲 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12月3日,记者从滨州市普法办获悉,全市首届“以案释法十佳案例”和“以案释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答案揭晓。

活动期间,共收到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类、司法类、法律服务类、其他类四种类型案例103篇。经过评选委员会初评、公众网络投票及最终评定等环节,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推报的《王江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10个案例被评为滨州市首届“以案释法十佳案例“,滨州市应急局推报的《某化工有限公司非法经营2,4-二硝基氯苯案》等10个案例被评为滨州市首届“以案释法优秀案例”。

十佳案例分别是:王江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9.8”特大制售假冒贵州茅台酒案;孙某诉由某、孙某借款纠纷案;刘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非法提炼海绵铜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陈某琪网络传销案;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处罚案;55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代书遗嘱程序及效力问题案;上访别任性 非访或判刑案。

优秀案例分别为:某化工有限公司非法经营2,4-二硝基氯苯案;利用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税款案;北京某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减少认证程序案;邹平某油棉公司骗取贷款、金融票证案;“2.26生产、销售假药”案;涨价未成解除合同  违反诚信终遭败诉案;金融机构怠于删除客户不良信息案;张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起诉案;张某与某手足外科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卡车司机外出期间意外猝死的工伤认定案。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传媒集团等共同举办,旨在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对优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发布、传播和宣讲工作,充分展示各部门各单位以案释法的优秀成果,全面深化法治滨州建设工作。

附件:


责任编辑:杨孟子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时评热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