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医院自12月10日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发布时间:2019-12-10 16:45:40    作者:记者 李诚 通讯员 郭庆花 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12月10日,市医保局副局长付开明带队到市人民医院实地检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开展情况。

市医保局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医院落实推进该项工作情况的介绍,实地了解了医院面向社会群众对本次医改措施的多渠道宣传,同时到急诊科、药房、医技等部门查看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前后耗材费用、检查检验费用及部分诊疗费用的对比变化。反应迅速,落实到位,宣传充分,检查组对医院该项工作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滨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滨州市政府、市医保局的统一部署,自12月10日起,滨州市人民医院已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据了解,市人民医院对所有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按照滨州市政府的统一文件规定,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调整综合、病理、治疗、介入、手术、中医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进一步优化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

本次调整按照结构调整、有增有放、有升有降、提升优势、补强短板、逐步到位的原则,严格控制医用耗材费用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良性平稳运行、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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