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鼓励老街坊们“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搞好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从每家每户开始,就要培养垃圾分类的意识,养成这个好习惯”。垃圾分类已渐渐融入人们生活,成为一种自然,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现在全国上下普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推行垃圾分类已是一种改善环境,节约和利用资源,搞好公共卫生的重要手段。由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还处在刚刚开始阶段,对垃圾分类处理的艰巨性、繁杂性和长期性没有足够清醒的认识,使得一些人出现了畏难情绪。经过不断总结推广,持续的推动,最终一定会实现普遍的垃圾分类制度。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一、 广泛宣传
垃圾分类宣传先行。一项制度的建立是从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提升。要想让垃圾分类进一步的深入人心,首先要加强宣传。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宣传发动,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垃圾分类的意义。通过学习教育,耳濡目染,慢慢地养成良好环境的习惯。它是一种时尚,垃圾分类是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重要呈现,也是环境保护的要求。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地区、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象征。环境意识、文明意识的提高,都需要一个持续推进的过程。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也不例外。因此要广泛宣传,深入推进,久久为功。来一次观念的革命,打一场人民战争,使之形成习惯成为自然。
二、政府推动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个领域,有教育、医疗、服务、家庭、社区等等,仅凭一己之力,很难扩大推开,因此需要政府的支持,加大推动,措施引导,特别是一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带动和影响周边的人,带动家庭和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让群众看到身边的榜样。政府还要加大投入,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设备的配备上做好对接,对处理的方式加强检查督导,坚决杜绝先分后合的现象发生,为市民参与垃圾分类树立信心。
三、制度保证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制度。要深入持久地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必须有制度作保证,用制度来规范,按制度来推进。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要制定符合滨州实际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使人们形成一种行为的规范,成为生活的习惯,工作的常态,行动的自觉。
四、全民参与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的全社会性系统工程,全民参与是一种必然。只有大家都参与进来了,才能形成垃圾分类的局面。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将垃圾分类要求纳入居民公约、村民公约。支持和鼓励群众性自治组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各类社会主体开展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示范等活动,参与生活垃圾治理。要每一个市民都成为垃圾分类的主人,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积小成大,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充分利用社区和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作用,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按照分类的标准和模式进行分类,形成认识的提高,行动的自觉,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自然,一种习惯。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循序渐进,让文明之花为富强滨州增光添彩。
(作者为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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