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20-08-14 08:50:51    作者:王爱玲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制度安排。当前,我国既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期,需要集中力量攻克贫困的艰中之艰、难中之难,又站在乡村振兴的新起点,需要全面谋划谱写乡村振兴的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脱贫攻坚既要解决好眼下问题,更要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要把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交汇期,处理好二者关系,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立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政策的衔接机制

建立长期稳定的脱贫后政策保持与帮扶机制,确保政策连续。“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管理”四不脱模式应当持续至2020年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实现脱贫攻坚工作平稳推进和过渡。特别是针对贫困地区基础医疗服务较差、自然灾害易发等现实困难导致的因病因灾返贫风险大的问题,有必要对已脱贫贫困人口健康扶贫、住房扶持政策进一步保持。针对贫困人口文化水平较低、不知晓政策或由于自身能力限制等原因不知如何运用政策的现状,脱贫攻坚期大量投入的帮扶力量有必要继续履行帮扶责任,持续夯实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

从精准投向转为对农村人口普遍的社会保障。在实现2020年全面脱贫任务的同时,实现从脱贫攻坚向社会保障的转变,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保障机制。对当前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做出科学吸纳,在兜底保障政策方面,将残疾人、老人、儿童、病人等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绝对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体系,通过最低社会保障兜底,并建立相对贫困人口、因病因灾致贫返贫人口的及时救助制度。

由精准投向转为对农村、农民的全覆盖。在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方面,招聘生态护林员、扶贫小额贷款、扶贫培训等措施,在脱贫攻坚阶段对贫困群众提升内生动力、实现自我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这些做法和经验也应当融入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制度建设中,在分类施策的基础上,探索实现就业产业发展措施对有劳动能力农村人口的全覆盖,在脱贫攻坚基础上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助力农业农村经济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加快优化升级、促进产业有机结合。

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深度融合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实现高质量脱贫。针对未脱贫人口、未脱贫地区,应参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站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度,科学谋划整体脱贫工作,注重贫困人口的主观能动性发挥,提高其内生动力,着力实现贫困人口持续增收、村庄环境整体改善,促进贫困人口可持续脱贫和全面发展。

在实现脱贫任务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提升。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注重贫困人口的长远发展和脱贫攻坚效果的持续巩固。尤其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应为贫困人口创造更多的就业增收机会,做好贫困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对接,促进贫困人口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的有机融合,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广泛吸收社会力量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

衔接用好脱贫攻坚各项资源提高乡村振兴的信息化水平。大数据和信息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精准识别形成的基础人口数据库、脱贫攻坚项目库等信息资源能够继续服务乡村振兴。通过大数据分析贫困人口发展需求、农业发展市场需求、扶贫项目巩固提升需求等,实现乡村振兴工作的精准化与科学化,提高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各类资源的使用效率。尤其是对于贫困人口致贫因素和帮扶措施的深入分析、对相对贫困人口的识别应成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制定的基础。

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

要及时制定和出台乡村振兴规划,对脱贫攻坚后续的风险防范、脱贫攻坚后仍存在的“短板”及解决措施、贫困人口后续扶持、扶贫项目后续管护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要及时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政策、政治保障,避免脱贫攻坚后政策空白和投入下滑带来的不良影响。

在战略措施上统筹衔接,更加注重形成政策合力。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两大战略的规划和实施必须有效衔接。要以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方针统领脱贫攻坚规划,将脱贫攻坚规划融入乡村振兴规划中,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调整和充实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对贫困地区来讲,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要统筹兼顾当前贫困乡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和脱贫以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接续实施。对摘帽的贫困地区以及农村发展总体还较为薄弱的地区,要把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和资源向这些地区大力倾斜,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薄弱乡村加快发展。

在产业发展上接续发力,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不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都离不开产业发展这个基础。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的第一位工程,产业振兴也处于乡村“五大振兴”的首位。从这个意义上讲,产业的对接是两大战略融合的重点和关键。要坚持因地制宜、长短结合,既要立足当下,发展见效快、带动明显的产业项目,又要着眼长远,扎扎实实推进农业现代化、三产融合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夯实产业振兴的根基;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品质化、品牌化、生态化的发展方向,培育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使产业发展可持续。

在易地搬迁上压茬推进,更加注重乡村布局优化。近年来,易地搬迁已成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的重要抓手。要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等,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有序做好搬迁撤并类村庄农户的易地安置工作。要重点在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上发力,为搬迁人口创造就业机会,保障他们有稳定的收入,同当地群众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根据最新的乡村振兴规划适应性调整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防止资金资源浪费和加重贫困群众负担。

在人才振兴上创新强化,更加注重培育主体意识。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人,核心是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要加强农村地区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大户、职业农民,支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户间的联合与合作,发挥好村集体组织动员作用与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逐步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成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积极引导企业家、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加大财政、金融、科技等政策支持力度,打造新时代的乡贤群体和农村致富带头人。积极提升农民主体意识,坚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提升发展内生动力,让农户既是乡村发展的受益者,更是直接参与者。

在组织体系上平移赋能,更加注重提升动员能力。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构建起的脱贫攻坚组织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要充分依托脱贫攻坚的组织体系和干部队伍体系,并根据乡村振兴的要求不断充实力量,通过组织平移和赋能,构建起具有强大组织动员力的乡村振兴组织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衔接不畅、融合不够的问题,把党的组织动员能力切实转化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动力。

(作者为滨州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副教授)

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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