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占星师”骂人,平台处罚了事?

发布时间:2021-09-28 18:09:21    作者:柴春元 来源:检察日报

武汉市民徐女士在某款App平台上看到一项“占星师”服务,出于好奇,付费51.3元,下单购买了时长30分钟的一对一倾诉通话服务;通话结束后,她又下了一单。由于对“占星师”不满意,她给这两个订单打出了“不满意”评价。随后,这个用户名为“星×”的倾听者通过App向她发送了一系列文字消息,其中包含“疯狗”“狂犬病”等侮辱性字眼。日前,该App平台已对“星×”提出严重警告并冻结账号3天(据9月27日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消息)。

“占星师”入驻平台,提供收费的“倾听服务”,这事儿听着新鲜,让人联想起近年来受到质疑和指责的“网上算命”。虽然平台运作正在步入规范化,这位骂人的“占星师”也受到了处罚,可徐女士并不满意这个处理结果。她认为,“星×”的辱骂行为已经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全额退款并赔礼道歉。有关专家也认为,根据该倾诉平台《倾听者服务协议》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星×”应当消除影响并向徐女士赔礼道歉;如果造成徐女士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提供倾听服务,得到差评后辱骂对方,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平台规则和法律规定。但,这背后似乎还有个更值得深思的问题:以“占星知识”为他人提供倾听服务,这种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如何?要知道,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说的商品和服务,都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必须是“合法的”。

从报道的情况看,在倾听过程中,“占星师”正是凭其“星盘理论”引起了徐女士的兴趣。对于星象、占卜、风水等“知识”,如果是仅属个人喜好或一二好友“交流切磋”,倒也无伤大雅。但是,利用此类知识“搞活动”,严格说就属于“搞封建迷信活动”了,利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应受到治安处罚。同时,利用这些“知识”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就属于“经营”活动,这样的“经营”,宣示的价值观显然存在问题,也很难说它是合法经营。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就规定,网络交易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网上算命”之类的“服务”深受诟病,原因正在于此。

我们再来看这家平台开设的“倾听服务”。倾听是一种新兴事物,近年来还出现了“心理倾听师”的职业。心理倾听,通常被看作心理咨询服务的一种。虽然对倾听师的相关管理制度目前还不尽完善,但无论如何,这显然跟“占星师”搭不上边。我国电子商务法第27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也就是说,平台对入驻的经营者负有资质审核义务。这位“占星师”是否具备“倾听师”的相关资质?平台是否认真审核过?我们还不得而知,但从徐女士能在App上看到“占星师”服务这一点分析,平台对“倾听师”的理解和把关似乎存在偏差。可见,“占星师”应否被允许入驻倾听平台,才是平台真正需要弄清楚、解决好的问题;若只简单地“依规处罚”了事,恐怕隐患很难一直“隐”下去。

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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