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知识60问|24.关于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任期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11-26 07:30:16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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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内法规,是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之重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部署推进,取得历史性成就,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明显增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市委办公室精选党员干部应熟知掌握的党内法规知识要点,编写了《党内法规知识60问》。即日起滨州网开设“党内法规知识60问”专栏,每天刊发一则党内法规知识,以飨读者。

24.关于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任期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源自《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责任编辑: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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