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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法院员额法官曹爱民: 规范高效公正透明审理每件破产案件

  • 2019-04-19 11:05:22
  • 作者:记者 康曌 通讯员 刘敏
  •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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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工作中,民商事案件具有复杂、疑难的特点。滨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曹爱民在28年里,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基本做到案结事了,破产案件无一引发恶性上访事件。

破产案件的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周期长,难度大,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花费几年时间,甚至还会面临信访稳定难题,容不得有半点差错,使得不少法官避而远之。

但曹爱民自每一起破产案件从受理之日起,对每项破产工作都以极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办,确保每件破产案件审理的规范、高效、公正、透明。在曹爱民的努力和带动下,滨城区法院审理的几十起破产案件“零差错”,破产单位职工及债权人双方也均对处理结果感到满意。

针对无产可破案件的审理难题,曹爱民打破思维习惯,提倡建立“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破解破产案件审理的瓶颈问题。目前,该意见已成为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向最高法院提出的建议内容,滨城区法院也被最高法院确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单位。

结合破产案件审理的复杂性,曹爱民站在全局的高度,根据本地区实际,提出了审理大型国有企业破产“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使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曹爱民清廉自守,为保证破产程序的公开透明,曹爱民起草了《关于破产案件审理中聘用中介机构的规定》,协助院里出台了“关于在破产案件中委托审计、评估、拍卖的规定”,使得破产案件在涉及中介机构的工作方面有章可循,从制度的层面上避免了破产管理人的一些不规范操作,有效堵塞了具体操作中的漏洞。

从业以来,曹爱民为破产案件审理和涉破产企业维稳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在缺少辅助人员的情况下,他2015年、2016年度审结案件均超400件,2017年、2018年共结案550余件,无发回重审案件,结案数及均衡结案率在全院名列前茅。他曾在患病期间,拄着拐杖,抱病参与破产案件的审理,最终解决了破产案件难题。他曾多次到外地出发,一年多的时间里就清收回破产企业的债权近1000余万元,为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奠定了基础。丰富的办案技巧和经验,使很多兄弟法院和政府主管部门遇到问题时都会向曹爱民咨询。

曹爱民善于钻研,勤于读书。参加工作以来,他在各大刊物上发表十余篇近20万字的专业论文和调研报告,所撰写论文获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二等奖,多篇论文获全国、省、市法院系统内外的各项奖次。同时,他结合审判实践,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审判业务的要求,探索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规律,为破产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新思路,为民商事审判方式的改革积累了第一手的经验材料,使滨城区法院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完善了庭审模式,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走在了全市法院的前列。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曹爱民以出色的工作多次受到表彰。他曾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并记一等功,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被省高院授予三等功,所在庭室被省高院记一等功,还被评为第一批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被推选为第二届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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