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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依法拆除黄河滩区一违法建筑

  • 发布时间:2019-07-05 15:33:31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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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大众网

7月4日上午,滨城黄河河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街道依法对黄河滩区某社会培训机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该违章建筑位于市西街道小街村西南,地处黄河滩区,建筑面积5377平方米。违建距黄河主河道最近处仅20米,严重阻碍黄河行洪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依照以上法律规定和山东省“河湖清违清障”要求,滨城黄河河务局先后于2018 年7月16日、2019年4月27日向当事人下达《关于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但当事人拒不执行。同时,该培训机构长期以“国学班、读经班”形式,违规招收义务阶段学生,违反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在多次督促整改无果的情况下,7月4日,滨城黄河河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和街道依法实施拆除。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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