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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起 滨州加大交通违法惩处力度 朋友圈现场集满“赞”才能走

  • 发布时间:2018-05-21 19:00:35  星期一
  • 787
  • 盖嵘嵘
  • 来源: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

滨州市民注意了,假如你的朋友发了个微信朋友圈说,自己交通违法被警察抓了个正着,需要你集满“赞”才能走,他不是和你开玩笑。

记者从滨州市交警支队获悉,5月21日起,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开发区大队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整治力度。在去年抄写交通“十不准”、参加路口志愿体验和罚款三种处罚方式的基础上,今年新增一项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发朋友圈集赞”的处罚方式。

是的,你没听错,假如你的朋友正在凌乱地发朋友圈向你求“赞”的时候,那他一定交通违法被交警抓住了,需要现场集满“赞”才能走。

然后,今天有的人朋友圈就炸了:“哈哈哈哈哈哈”“给警察叔叔点赞”“警察是个有才人”“交警这手高明,你还闯红灯吧?”

当天,一名男子因将儿子放在共享单车车筐里逆行而被交警抓个正着,交警表示有三种处罚方式,一是穿戴反光背心在路口体验劝阻违法;二是抄写行人、非机动车“十不准”守则;三是发送本人违法行为到朋友圈,集满20个“赞”才能放行。

最终这名男子选择了第三种处罚方式,“为扎实开展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广泛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开始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啦!本人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查纠并接受教育处罚,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和错误,在此请亲人好友为我集齐20个赞,即可被放行。请大家以我为鉴,行人和非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逆行、不闯红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真正做到遵守交规 ,安全出行!”

因为朋友圈的虚拟生活空间范围甚至超过了真实生活空间,这种创新的处罚方式传播效果比现场手抄“十不准”等交通规则效果更好,引起网友众多点赞,“毕竟现场抄写交通规则丢人范围有限,而发到朋友圈的话,天南海北的朋友都能看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可能更好。”

对于部分网友质疑这种处罚方式是否有法理依据,开发区交警大队宣传科牛琨告诉记者,此类处罚方式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等轻微违法,以教育劝导为主,属于交警执法权限,符合交警执法尺度,对于机动车违法是不会采取这种处罚方式的,“实际来看,这种处罚方式教育范围更广,或许比处罚几十块钱效果更好。”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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