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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19 15:53:05   20312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无主大型户外立柱广告的公告

近期,我局在大型户外广告治理工作中,有3处位于长深高速滨州3号口附近大型户外立柱广告,经多方工作,仍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根据《滨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大型户外立柱广告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之日起,请此大型户外立柱广告所有人或管理人在15日内与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滨州市滨城区创业商务中心12号楼,电话:8330311 )进行联系、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逾期无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的,将依据《滨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3月19日

附:各立柱广告位置

1、高速路滨州3号出口路东杨柳雪镇邓家村处一块

2、北外环以北与3号入口处一块

3、北外环以南与3号出口济南方向一块。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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