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李庄镇抢救性修缮清代建筑“大巩家家庙”

发布时间:2020-03-09 10:17:20 阅读:25123 作者:通讯员 王华英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3月6日,笔者走进李庄镇大巩家家庙,但见青砖黛瓦,翠柏参天,几位匠人师傅正在有条不紊地忙碌着,揭瓦维修屋顶,更换糟朽苇箔重做灰背层,更换屋瓦。

大巩家家庙为该村村民祭祀祖先的家庙,据考证为清代建筑,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并登记,2010年12月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6 年 12 月 5 日,大巩家家庙被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作为集体财产。

家庙现有北屋三间、柏树四棵、影壁一个,外有院墙构成一个完整的院落。房屋有一门两窗,门上的青砖上刻有民国时期维修时留下的文字,铭文为“民国拾贰年四月重修”。房屋院落基本完整,屋顶、院墙几经维修,保存较好,最大限度地保存了文物建筑的历史风貌,真实反映了建筑历经岁月变迁遗留下的现状和建筑的历史信息。

山东崇文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专业文物建筑修缮技术,使用原来的建筑材料和传统的工艺技术,修旧如旧,最大限度保持原建筑形制、造型、法式特征和艺术风格,同时甄别拆除人为改造及不当修葺导致的与历史原貌不相协调的部位,全力恢复文物建筑的历史面貌,该项修缮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预计清明左右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