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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19 17:16:58   204167 来源:阳信人大​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9号)

阳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刘荩一同志的提请,于2019年2月18日决定任命:

肖春祥任阳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国恒任阳信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希泉任阳信县信访局局长。

免去:

姚振祥的阳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2019年2月18日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0号)

阳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卫国同志的提请,于2019年2月18日决定任命:

朱庆杰为阳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崔志敏阳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公告。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2月18日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1号)

阳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曹家宝检察长的提请,于2019年2月18日决定任命:

张建民为阳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特此公告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2月18日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2号)

阳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9年2月18日决定,任命:

马学军同志为阳信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韩海建同志为阳信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勇同志为阳信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海泉同志的阳信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宋立珍同志的阳信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勇同志的阳信县人大金阳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19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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