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9号)
阳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刘荩一同志的提请,于2019年2月18日决定任命:
肖春祥任阳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国恒任阳信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希泉任阳信县信访局局长。
免去:
姚振祥的阳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2019年2月18日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0号)
阳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卫国同志的提请,于2019年2月18日决定任命:
朱庆杰为阳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崔志敏阳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公告。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2月18日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1号)
阳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曹家宝检察长的提请,于2019年2月18日决定任命:
张建民为阳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特此公告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2月18日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2号)
阳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9年2月18日决定,任命:
马学军同志为阳信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韩海建同志为阳信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勇同志为阳信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海泉同志的阳信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宋立珍同志的阳信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勇同志的阳信县人大金阳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