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文章
TOP ARTICLES
发布时间:2017-08-28 10:34:39   15539 作者:张美娟 来源:中国无棣

家住信阳镇的孙某夫妇本应子孙环绕安享晚年,然而因儿子不尽孝道,老人一筹莫展。几年来,村委会反复地做孙某儿子的工作,也无任何效果。
  4月11日,孙某在信阳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地听取了孙某的情况介绍后,立即开启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程序,为其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深入到孙某所在村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后,第二日到县法院进行立案,之后,承办律师也多次找老年人之子做工作,但均无结果。
  4月25日,县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承办律师指出,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对自己的亲生父亲不管不问,既是违法行为,又是道德所不耻的行为,虽然李某不是亲生母亲,但是对孙某儿子尽到了抚养义务,孙某儿子要放下心中芥蒂,善待双亲。法官也趁势对孙某儿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最终,父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孙某儿子愿意每年向父母支付赡养费8674元,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履行。孙某拿着调解书激动地说:“感谢政府,我不花一分钱你们就为我解决了今后的后顾之忧,儿子提前把赡养费给了我们,谢谢。”(张美娟)

责任编辑:董锋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