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文章
TOP ARTICLES
发布时间:2019-09-18 10:46:41   29486 来源:平安无棣

9月16日,无棣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妨害公务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刑事拘留李某华(男,41岁)、李某涛(男,43岁)、李某通(男,49岁)等3人。

9月15日夜,无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夜查集中行动中,查获涉嫌酒后驾驶嫌疑人宋某峰(男,43岁)。在对宋某峰实施强制传唤时,与宋某峰一起喝酒的李某华、李某涛、李某通等人赶到现场,推搡、殴打现场执法民警,妨害民警正常执法,致使宋某峰脱逃。接到现场情况报告后,无棣县公安局立即指令刑侦大队、水湾派出所到场增援,控制现场局势,及时将涉案人员抓获到案。涉嫌酒后驾驶的宋某峰迫于压力,于当日投案。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郑重提醒:

遇到警察执法,全力配合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应服从现场警察的指挥。暴力阻碍执行公务、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警方将对暴力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坚决维护警察执法权威!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董锋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