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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11 16:52:27   21731 来源:博兴交警发布

12月6日,博兴交警依法刑事拘留一名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人。

2018年4月23日,博兴交警在潍高路日常巡逻,15时21分许,当巡逻至维高路店子镇董官路口东侧时一辆车牌号为鲁M68***的嫌疑车辆进入民警视线,民警随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90.3mg/100ml,已达到醉酒状态,民警立即将驾驶员王某控制并抽取血液送检,其血样经滨州市公安局物证检验鉴定中心鉴定:王某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03.8mg/100ml,达到醉酒状态,王某涉嫌醉酒驾驶!

后经查询, 2012年02月11日,当事人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一货车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被博兴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2013年12月,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广饶县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广饶县公安局判处拘役45天的处罚。

2018年12月6日,王某被博兴县人民法院批准逮捕,博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代为执行!王某屡教不改,上演了一出“三进宫”的“好戏”,这一次等待他的将是更严重的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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