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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7 15:24:21   31816 来源: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未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企业一般会采用拟购申请的方式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规申请有效期为六个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待企业购置车辆办理相关手续后,只需补齐相应证件材料即可换发四年有效期证件。拟购申请的方式简化了中间流程,减少了办事企业的时间成本,然而,部分企业对政策法规的熟悉程度不够,管理水平低下,逐渐成为“僵尸”企业。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对于这类企业,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做法是对他们说“No”!

据悉,在今年4月17日,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交通城建窗口工作人员依博兴县航之美运输有限公司申请,其颁发有效期六个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企业自愿签订《拟购置车辆承诺书》,做出“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六个月内按附表填报的数量、类型、技术性能等要求,购置车辆并办结道路运输证件。如有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吊销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的承诺。

截至2019年10月31日,该企业证件过期却仍未履行承诺出资购置拟购车辆。对此,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关于注销博兴县航之美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公告》,依法将该企业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收回、注销。

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是我们的工作追求,但对于干扰市场秩序的“僵尸”企业决不放任和姑息!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严守审批质量关,勇于向“僵尸”企业“亮剑”,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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