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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14 07:52:47   19284 作者:记者 郭刚 通讯员 崔松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从今年7月份开始,邹平县决定利用2年的时间在全县各镇(街)858个行政村(居)中开展镇级食品药品安全合格村(居)创建活动。

此次创建以整体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为目标,以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种植、畜(水)产品养殖、小超市、小餐饮、小作坊、药店等业态为重点,加强农产品、畜(水)产品源头管控,加强村级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群众聚餐等重点领域监管,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

按照创建计划,从今年7月至2019年6月底,各镇街至少40%的村庄达到镇级食品药品安全合格村标准;至2020年,全县858个行政村全部达到镇级食品药品安全合格村标准。各村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向镇食安办申请,镇食安办按照合格村标准进行考核验收,达到标准的由镇政府给予表彰。

创建标准对村“两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具体为:一是建立村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网络,村书记、村主任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村协管员在村“两委”和镇食安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二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确保本村生产的粮食、蔬菜、林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兽药残留不超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普查本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业户基本情况,督促业户办理食品(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小作坊登记证、小摊贩证等,履行各项法律义务。四是加强对本村学校、幸福院(敬老院)等重点部位食堂管理,改善经营环境和条件,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五是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村群众聚餐(红白事)情况并通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所,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六是对本村依法设立的农贸市场履行主体责任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义务,做好食品药品宣传工作。

副县长韩颖介绍,此次创建是邹平县在成功创建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之后,为巩固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在推进实施县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过程中,压茬进行适时推出的重要举措。创建活动将监管向事前延伸、范围向农村延伸、成效向广大基层群众延伸,通过筑牢食品药品在农村的“最后一公里”防线,促进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崔连民认为,广大农村是食品的发源地,产品的种植养殖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源头所在。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安全知识相对缺乏,防范、维权能力不足;食品药品业户散、小、乱现象严重;监管的盲区和漏洞多在农村……针对以上种种问题的存在,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刻不容缓。邹平县开展的镇级食品药品安全合格村创建活动,切合农村食品药品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了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通过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切实做到了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无缝监管,这不仅对我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在全省也是首创。

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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