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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09 09:11:55   23892 作者:记者 罗军 通讯员 刘云刚 槐艳艳 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利刃出鞘、捷报频传,自“云剑”行动开展以来,邹平警方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针对目标逃犯成立追捕专班,开展综合研判和劝投工作,切实做到在逃人员藏不住、不敢来。在邹平全市组织开展统一清查行动,全面挤压在逃人员的潜藏空间,对在逃人员形成强大威慑力,实现了社会治安形势稳中向好。

截至目前,邹平市公安局“云剑”行动追逃工作共抓获目标逃犯27人,抓获人数占在册人数64.28%。

近日,通过持续追踪,邹平公安七天连续抓获10名逃犯。

2019年7月,韩某、张某在邹平市好生街道某饭店被杜某、张某庚等人殴打,经鉴定韩某、张某的伤情为轻微伤。杜某、张某庚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邹平市公安局上网追逃。9月12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庚迫于压力,向邹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经讯问,张某庚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9月19日,民警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将犯罪嫌疑人杜某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8年12月20日,张某亮驾驶越野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事故致人重伤。案发后,张某亮驾车逃逸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邹平公安多警种配合,沿线追踪,最终获取了张某亮在河南某处的线索,民警远赴河南成功将张某亮抓获。

杨某朋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于2014年被东阿县公安局上网追逃。案发后,杨某朋一直在逃,经常变换居住场所。邹平市公安局多部门联合作战,通过线索摸排、视频研判、蹲点守候,终于摸清了杨某朋的活动规律,9月18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朋抓获归案。

2017年,李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河南省濮阳县公安局依法列为网上逃犯。案发后,逃犯李某一直未归案。“云剑追逃”行动开展以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民警通过辨认比对、沿线追踪、蹲点守候等侦查手段,经不懈努力,于9月18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2016年1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向全国1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于2017年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上网追逃。邹平公安经过走访研判确定了王某行动轨迹。经过数日的排查,于9月19日将王某抓获归案。

2014年,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金某、李某等人诈骗新郑市福华钢厂经理九万余元。其因涉嫌诈骗罪于2014年被新郑市公安局上网追逃。9月19日,根据线索,邹平市公安局多警种配合成功将刘某抓获归案。

9月16日,邹平市公安局召开“云剑行动”工作推进会,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调度,全警全力,进一步推进“云剑行动”向纵深发展。下一步,邹平公安将统筹推动整体追逃工作开展,不断强化追逃意识、深化细化追逃举措,坚决扛起属地责任,最大限度挤压在逃人员潜藏空间;各单位打破警种界限、突破部门局限,捆绑作业、合成研判,全警追逃;积极整合公安网内网外资源,深入分析挖掘逃犯线索;讲究策略,坚持严捕规劝结合,逐人逐案施策,对于有条件劝投但持观望态度的逃犯,要讲清形势,落实从宽处理政策,确保工作实效。

6月13日起至10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统一开展以“打诈骗、抓逃犯、保大庆”为主题的“云剑”行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强力缉捕在逃人员,坚决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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