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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30 17:58:42   1344616 来源:邹平人大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6号

邹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0年4月30日决定免去:

张平同志的邹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30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7号

邹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0年4月30日决定任命:

张祥克为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商献文为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洪斌为邹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建国为邹平市司法局局长;

丁峰为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董献军为邹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刚为邹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俊家为邹平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李剑刚的邹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王永兆的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刘长海的邹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王飞的邹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姜伟的邹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夏应枝的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张可荣的邹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董献军的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张林成的邹平市统计局局长职务。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30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8号

邹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根据邹平市监察委主任王东的提请,于2020年4月30日决定免去:

郭刚的邹平市监察委副主任职务;马广祯的邹平市监察委委员职务。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30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9号

邹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民法院院长常清利的提请,于2020年4月30日决定任命:

张传毅为邹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时间一年)。

范立斌同志为邹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决定免去:赵英的邹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荣翠明的邹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王军的邹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范立斌的邹平市人民法院魏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30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0号

邹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呈祥的提请,于2020年4月30日决定免去:

杜波同志的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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