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6号
邹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0年4月30日决定免去:
张平同志的邹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30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7号
邹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0年4月30日决定任命:
张祥克为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商献文为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洪斌为邹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建国为邹平市司法局局长;
丁峰为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董献军为邹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刚为邹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俊家为邹平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李剑刚的邹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王永兆的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刘长海的邹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王飞的邹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姜伟的邹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夏应枝的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张可荣的邹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董献军的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张林成的邹平市统计局局长职务。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30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8号
邹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根据邹平市监察委主任王东的提请,于2020年4月30日决定免去:
郭刚的邹平市监察委副主任职务;马广祯的邹平市监察委委员职务。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30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9号
邹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民法院院长常清利的提请,于2020年4月30日决定任命:
张传毅为邹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时间一年)。
范立斌同志为邹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决定免去:赵英的邹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荣翠明的邹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王军的邹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范立斌的邹平市人民法院魏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30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0号
邹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呈祥的提请,于2020年4月30日决定免去:
杜波同志的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