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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15 16:30:10   10973 来源:滨州开发区检察院

开发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以涉嫌聚众斗殴罪从快从严批捕两个恶势力团伙共计二十名案犯。

一是李某、赵某等人聚众斗殴案。2017年7月,赵某与李某、王某甲、孙某等人因琐事,通过电话与李某约定在南海风景区斗殴,赵某纠集丁某、苑某等20余人、李某纠集王某乙、付某、孙某分别到达约定地点,双方持木棍、砍刀等工具发生殴斗,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二是赵某、刘某等人聚众斗殴案。2018年1月,刘某与赵某、苏某因工作矛盾,双方通过电话约定在高速公路滨州一号出口附近斗殴,刘某纠集王某、卢某等11人、赵某、苏某纠集张某、李某、赵某乙等人分别赶至约定地点,双方驾车相互追击、堵截后赵某等人逃窜,刘某等人截停赵某等人乘坐车辆后,持砍刀、铁叉等工具将车辆毁坏并向车内捅刺,致两人受伤,车辆损失价值24142元。

开发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对赵某、李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刘某、赵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追捕一名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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