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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09 16:01:17   21745 来源:滨州开发区检察院

“谢谢检察官,有了这3万元救助金,给我姑娘看病又有指望了,谢谢检察院给我们全家带来了希望。”8月6日,一刑事案件被害人父亲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获发司法救助金3万元,对检察院和检察官的帮助感激不已。

花季少女车祸遇难,身受重创昏迷不醒

18岁女孩张小骞,是山东省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张道传村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原本为减轻家中经济负担,张小骞来到滨州开发区打工。然而,几个月前的一场车祸,却让张小骞躺在医院病床上,昏迷不醒。

2018年5月25日下午,张小骞下班后像往常一样在路边买饭,这时饮酒后的郭大海突然驾车冲出来,将正在买饭的张小骞撞了出去。随后,张小骞被紧急送往滨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虽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张小骞仍然昏迷不醒。经医护人员介绍,张小骞因车祸致使重度颅脑损伤,颅内积水,腿部严重骨折。

贫困家庭遭受横祸,雪上加霜不堪一击

张小骞出生于山东省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其母亲几年前做过胃癌手术,已丧失劳动能力。其父亲一侧胳膊受过伤,张小骞还有一个弟弟正在上学。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仅依靠张小骞父亲种植的一个蔬菜棚。事故发生后,前期治疗费用已花去20余万元,张小骞的父母为了支付治疗费用,已花光全部积蓄,又欠下十几万外债。后期张小骞还要进行手术治疗,而郭大海一方无力赔偿,治疗费用尚无着落。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让这个本就清贫的家庭再度陷入困境。

司法救助送去暖阳,人文检察彰显关怀

7月12日,滨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以郭大海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7月27日,该院民行控申科干警在排查司法救助类案件线索时,发现该案情况。检察干警前往张小骞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经真实全面客观了解被害人张小骞的家庭困境后,认定张小骞的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司法救助的情形。随即检察干警指导张小骞父亲写了司法救助申请书。考虑到张小骞父亲还要照顾躺在医院的张小骞,后续需要补充的材料由检察干警协助其收集整理。申请材料收齐后,经审核通过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向当地政法委申报。8月6日,为尽快让受救助人拿到救助金,经检委会研究决定,先行垫付3万元救助金送到张小骞父亲手中,争取为张小骞救治赢得宝贵时间。

近年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始终立足检察职能,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传递司法救助正能量。同时转变司法救助工作理念,主动作为,各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时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并与民行控申部门做好衔接,切实保障被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在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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