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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8 19:28:08   14061 来源: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障食品安全、人民健康,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全面推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领导聚合力

3月25日,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各办事处、农工部、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安分局等14个部门,召开全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座谈会,成立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整治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各部门协作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

制定方案明责任

制定《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重点查处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多方协作明主体

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三个办事处针对辖区内农村大集开展了一次联合摸底行动,通过与各办事处农村大集所在的村委会负责同志沟通,督促其成立相应的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大集,明确农村大集主办单位、管理单位。截至目前已有13家农村大集成立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多方联动强整治

联合区农工部、公安局、各办事处等部门集中开展农村大集执法检查,检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包装标识是否合法等。对进入农村大集的鲜活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以及散装食品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杜绝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行为,提高农村食品供给水平。

加大宣传强氛围

通过现场讲解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着重向农村大集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事食品经营。同时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科学消费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发动群众提供违法线索,举报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构建优良的农村大集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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