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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2 09:20:18   19820 来源:滨州开发区警方

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城市是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代表着每一个市民的文明形象。创建文明城市,离不开每一位滨州市民的热情参与。滨州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热切期盼广大市民朋友一如既往的知晓创城、关心创城、宣传创城、支持创城、积极参与创城,做文明的践行者、传播者、推动者、捍卫者!在此,开发区警方向全区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1.文明行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车窗抛物,不乱贴乱画,不乱堆乱放,不乱扯乱挂,不乱搭乱建,不乱栽乱种,不在小区和楼道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大声喧哗,不乱摆摊点,不拥挤加塞。

2.文明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良好习惯,做文明出行的表率;行路驾车文明有礼, 各行其道、文明礼让行人,不闯红灯、不翻护栏, 不抢道争先、不占用盲道,不逆行、不乱停乱放;坚决抵制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3.文明养犬。养犬的市民应当遵守《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在住所内饲养犬只并主动申领养犬证;犬只吠叫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即时制止;外出溜犬时要使用束犬链(绳)牵领;要准备好清理犬粪的工具,及时妥善处理犬只在户外排出的粪便。

4.文明上网。广大网吧经营者和上网人员要自觉遵守网吧内禁止吸烟的规定,进入网吧上网主动出示身份证,杜绝未满18周岁以下人员上网;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在贴吧、微信、论坛等互动平台散播违法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创建文明城,你我皆有责。身为滨州市民的一份子,开发区民警、辅警将和大家一起,争当文明城市的“代言人”,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投身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7月1日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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