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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23 11:07:01   16493 来源: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滨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当前“食品摊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经营的“食品摊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创新采取“放、管、服”三项措施,强化“食品摊点”综合治理成效显著,辖区“食品摊点”备案监管覆盖率已达95%,“食品摊点”食品安全问题得以有效治理。

加大“放”的力度,力促“食品摊点”经营合法化

强化政策研究。针对当前农村大集“食品摊点”监管难点,积极协调小营、青田办事处和城管办,召开联席会议,对《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进行分析研究,在实行城区“食品摊点”定时段、定场所规范经营的基础上,将农村大集“食品摊点”纳入《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备案范围,对农村大集“食品摊点”按照各办事处临时指定的经营路段、时段进行备案,促进“食品摊点”经营合法化。

设立备案窗口。以便民服务为宗旨、快捷高效为目的,在小营街道办事处龙城社区、青田街道办事处青田社区服务大厅分别设立了“食品摊点”备案服务站,经营者仅需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填写食品摊点备案信息表,就可以当场办理《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

实现信息共享。各办事处备案服务站每周将备案信息告知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开公示,实现了“食品摊点”备案信息共享。截止目前,全区已备案“炸鸡、糕点、馒头、自制饮品、煎饼果子、凉皮、烤地瓜、豆腐脑”等项目的食品摊点95个,比去年年底增长144%,信用档案建档率和监管覆盖率均已达到95%。

增强“管”的效能,力促“食品摊点”经营秩序化

强化培训效果。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活动,提高了“食品摊点”经营者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到各社区“食品摊点”备案服务站进行备案。截至目前,累计开展食品安全培训3次,培训相关人员150余人次,实现了辖区“食品摊点”经营者培训全覆盖,农村大集“食品摊点”经营者培训达2次以上,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实行社会共治。牢固树立市场监管“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食安办成员单位定期会商,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执法,全面规范“食品摊点”市场秩序。目前,发放《致食品摊点经营者的一封信》等材料300余份,组织开展风险联合指导检查3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依法查处经营区外“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和乱摆乱放等问题12个。

加大执法力度。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食品摊点”规范措施,以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的“六项标准”为基础,加强各项制度落实,确保依法规范经营。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经多次劝阻拒不整改或不进入固定区域经营的“食品摊点”,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目前,已取缔3个。

提升“服”的水平,力促“食品摊点”经营规范化

强化指导帮扶。建立分片包干帮扶机制,抽调业务精干力量,开展“在一线助规范”活动,划分小营、青田两个片区,每个片区安排一名监管人员,负责对照“食品摊点”规范经营六项标准进行帮扶,坚持“简单的问题当场改、复杂的问题限期改、困难的问题盯紧改”的要求,帮扶1个达标1个,直到已备案“食品摊点全部达标。

实行信息公示。以“食品摊点”规范经营六项标准为准绳,为辖内所有食品摊点“私人订制”信息公示牌,设立食品安全承诺书、健康证、信息公示卡、食品原料、添加剂信息公示专栏,食品名称、食品原料和添加剂名称及生产厂家等内容一览清,要求经营者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便于有问题及时追溯,切实提高了“食品摊点”的经营层次。

划定经营区域。区城管办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在指定区域(高十一路、新五路以南到步行街)专门划定了面积达4000平方米的“食品摊点”经营区;辖区11处农村大集由各办事处会同城管办,在每处大集按照经营时段划定经营区,不允许在校园周边或占道经营,实行“一摊一位”的网格化监管,避免了乱停乱放问题发生,辖区“食品摊点”经营趋于规范。

责任编辑:王宗尧

网友评论

  • 冷傲 2019-05-21

    综合治理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