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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19 16:07:40   51087 作者:通讯员 初宝瑞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青田公社’不仅用高于市场价格的价钱收购村民的农产品,还吸纳全体村民成为公社的社员,让村民变成了股民,能定期领到合作社的分红,老百姓们别提有多高兴了。”9月18日,滨州高新区青田街道南董村党支部书记邢树勇高兴地对笔者讲。

邢树勇提到的“青田公社”是今年7月份青田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的一家农产品销售平台,该平台将各村办合作社集中纳入统一管理,通过打通农产品销售的“最后一公里”,提升农产品的价值链,实现村集体增加收入、群众增收致富的目标,全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截至目前,辖内已有40家合作社、3家农产品企业加入“青田公社”,仅中秋节期间,营业收入就突破100万元。

建立销售平台,74个村、40个合作社全部加入

日前,笔者在青田街道窑洼村特色面条生产合作社看到,65岁的村民张群英正在按照订单加紧生产面条。据窑洼村“产业振兴第一书记”张长永介绍,合作社运行短短两个月来,已经生产面条近2000公斤,面条通过“青田公社”平台销售,市场供不应求。“市场销路这么好,在以前不敢想象的,特别今年中秋节前后,很多面条都是团购销售的,因为合作社的面条是自然晾干,比市场上烘干的面条口感要好,所以很多顾客成了‘回头客’,更加带动了面条的销量,‘青田公社’的品牌也一炮打响。”窑洼村村民小组组长张光永说。

高新区青田街道办事处地处黄河南岸,辖区土地肥沃,环境优美,农业基础良好,农产品品类齐全、特色鲜明,是滨州市首批“粮丰林茂·北国江南”示范乡镇之一。作为一个典型以农业为主的乡镇,该街道始终在积极寻求农业发展的新模式、新途径,特别是今年以来,把解决农产品销售作为突破口,组织成立了滨州清甜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又称“青田公社”),通过红六八科技平台4000家线下便利店布货、京东农产品线上销售、团购集中出货三种销售途径负责合作社农产品对外销售。同时积极带动各村居结合自身产业优势,以“一村多社”“多村一社”等形式主办合作社,并鼓励引导大家加入这一平台。目前, 74个村已经有40个合作社纳入销售公司,成为公司股东。

创新服务模式,实现当地农产品“抱团发展”

笔者在南董村走访发现,今年以来,该村筹集资金30余万元,建起了占地650平方米的生产车间,成立了全麸面及馒头生产合作社,目前日可产全麸面1.8吨、馒头0.5吨,年可实现集体收益16万元。据村党支部书记邢树勇介绍,麦子都是向村民收购的,加工的馒头也是老面馒头,不添加任何添加剂,所以通过“青田公社”平台销售,在质量上绝对保证没问题。

据了解,自“青田公社”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五个统一”模式,即产品统一品牌、生产统一安排、技术统一指导、品质统一检验、产品统一销售。目前,“青田公社”推广销售农特产品达50余种,公用品牌效应正在持续放大。据青田街道林水办主任张卫青介绍,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稳定,街道对辖区农产品生产地块、水面、种养大棚进行定点登记上图,对产品上市时间、产量进行数据统计,并接入线上数据系统;合作社则按照平台公司制定的种养规程进行生产,由街道统一安排技术人员,对合作社相关农产品生产进行专门的技术指导;所有公社对外销售的农产品,都统一接受合作社和街道农产品快检中心的共同监督,保证销售的每一个农产品都安全。同时,平台公司利用京东大数据云确定产品生产数量、品质、种类,根据大数据对市场进行精准分析有目的地安排产品生产,确保产品销路畅通,实现利润最大化。“通过‘青田公社’这一区域统一品牌开拓市场,彻底改变了本地农特产品普遍存在的‘小、散、多’现状,使农产品销售从‘单打独斗’变成‘抱团发展’,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竞争力。”青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苏国强告诉笔者。

重构供销链条,不断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链

青田街道“农户+合作社+销售平台”的供销模式,其核心要义就是以重构农产品供销链来提升品牌价值链,从而实现群众、村集体、公司的共同受益。在采访中,青田街道郑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郑纪伟跟笔者算了这样一笔经济账:以韭菜为例,中间商收购价为2.2元/斤,社区超市进货价2.7元/斤。公司模式运营后,产品销售由公司直接负责,省去中间环节,原中间商0.5元/斤的利润全部转化为“青田公社”销售体系总利润,并按照利益约定进行分成。其中:0.2元补贴给合作社社员,合作社收购价格提高到2.4元/斤,剩余0.3元由销售公司与合作平台对半分成,公司每斤可获得0.15元分成,扣除包装费用每斤0.03元的成本后,合作社每斤收益0.12元。经综合计算,通过公司销售农户每亩可增收1200元,每亩收益可达14400元。

青田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毅告诉笔者,农户通过加入合作社,解决了“户小、人少、竞争差”的问题,既保证了产品销路,又提高了农产品销售价格,增加了销售收入。村集体也实现了收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收益:第一个是合作社统一收购农户农产品时可以计提管理费用,第二个是合作社集中运营的加工项目可以直接赚取利润,第三个是合作社作为公司股东,在公司预留基本运转费用后,剩余利润全部划归股东合作社,进一步增加了合作社收入。平台公司扣掉基本运转费用后收益分配采取两种模式相结合,根据各合作社所提供农产品产生利润的70%归产品提供方所有,剩余30%对各合作社进行平均分配,既保证各合作社产品供应的积极性又保证了入股合作社的基本利润分红。同时,该模式还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与支持,不仅提高了农户种植的积极性,还让政府还得了信誉、得了民心。

责任编辑:王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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