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滨州市法院开展“小案不小办”活动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7:08     阅读量: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9月18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大干2023奋勇争先向前·亮进度——平安品质越来越稳”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场获悉,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号召引导全市法院干警站稳人民立场,用心用情办好“小案”,把小案件办出好效果,让小事件服务大民生,让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常清利回答记者提问。

办好小案件,讲好大道理。我市法院通过审理“流钟锅子饼商标侵权案”,明确了“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中的地名标识,不构成侵权”的法律规则;公开审理“贝壳堤岛水面租赁纠纷案”,传递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止生产经营”的法律指引;审理“某电信运营商电话推销案”,倡导了“公民私人生活安宁受法律保护”的法律理念。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发布各类典型案例62个,旗帜鲜明地昭示了法律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为公民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引领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办好小案件,服务大民生。小案件影响群众利益,牵动社会民生,全市法院从提速和增效两个方面,回应群众所需所盼。一方面,提高小案办理的时效性,通过积极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优化“小案”识别、流转和速裁流程,让“小案”以更加快捷高效的方式化解。另一方面,追求小案的实质性解纷,全市法院在强化服判息诉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减少“衍生”案件,尽量让“小案”在本环节化解。比如仁成公司申请执行富安置业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购房者提出执行异议,表示被查封房产经两次转手由他购买,并向前手支付了购房款,因故未办理房屋登记。同样的情况还涉及60多套房屋。中院执行异议部门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组织各方当事人听证、调取开发商会计凭证等方式,全面还原“连环买房”的案件事实,在做好申请人沟通协调工作的前提下,一并解除了60余套房产的查封,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办好小案件,推进大治理。“小案”虽小,牵涉多方利益,关系社会稳定。一方面,法院加强与矛调中心、商事调解组织等单位和组织的对接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融合多方解纷力量,构建多元解纷格局,综合治理解决百姓烦忧。李某等27位购房者要求房地产公司赔付延期交房违约金,滨城区法院与融曜商事调解中心密切配合,法院选取典型案件进行精审,形成裁判结果后,剩余纠纷移送调解,一次性化解了27起纠纷。另一方面,通过发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解决村集体土地流转普遍存在的租金过低、期限过长问题,无棣县法院北海法庭向乡镇发出司法建议,利用经管站代管村集体公章的便利条件,由镇政府派出专门人员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事先审查,避免了因合同问题再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