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大干2023奋勇争先向前·平安品质越来越稳”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专场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6:55     阅读量:

9月2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大干2023奋勇争先向前·平安品质越来越稳”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专场。介绍今年以来,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提升平安品质,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新闻二科副科长 蒲怡瑄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召开“大干2023奋勇争先向前·平安品质越来越稳”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专场。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郑滨占先生;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伟民先生。

向大家介绍今年以来,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提升平安品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郑滨占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滨州仲裁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对新时期仲裁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新目标,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主动融入全市“1+8+1”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体系,坚持党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工作,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有序推进。

一、主责主业开局良好,主要指标企稳回升。新一届仲裁办领导班子以落实全市企业家梦想行动实施大会及全市制造强市推进大会精神为己任,着眼于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倾力打造优良营商环境,适时推出《擦亮“阳光仲裁”品牌,助力企业家圆梦十条措施》;部署了进企业、园区、行业及社区等走访工作,为30家企业送服务上门,在切实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同时,有针对性的推行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成果开始初步显现。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仲裁案件133件,案件标的额1.7亿元,同比增长8.1%;结案112件,其中调解和解案件53件,调解和解率53%,再创新高;仲裁案件质量平稳,继续保持无被人民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案件的记录。

二、“过程党建”引领业务,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坚持理论武装“铸魂”,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引入每周例会,中心组学习扩大到科级干部,努力做到科学理论学思用贯通;坚持规范管理“强基”,落实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厚植文化底蕴,提升综合素质,树立为民形象;找准党建业务融合着力点,在耿家社区开办全省首家社区仲裁服务站,支部共建与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并举。

三、主动服务取得成效,制度推广再启新篇。4月份受理首起我市企业涉外仲裁案件,开我市企业利用本地仲裁机构进行国际维权之先河;6月份成功调解3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仲裁调解案件实现零的突破;“法智护航中心”仲裁窗口做好服务企业合规性咨询的同时,实现“仲裁+调解+诉讼”渠道的有效受理。这些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大立案”、“大调解”格局初步形成,更得益于仲裁办深化部门联动,加强县区协作:与市公安局联合发文设立“滨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心”、与市住建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市房地产领域进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实施意见》、与市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推行仲裁法律更好服务全市民营企业合规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1+1+N”工作体系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与博兴县有关部门联合筹办滨州仲裁委员会“博兴分会”等,其中与市国资委联合利用仲裁法律制度服务市属国有企业的作法得到省主管部门的公开点名表扬。

下一步,仲裁办将抓服务扩市场、抓学习强内功、抓纪律促质效,确保主要办案指标实现稳定增长,服务中心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为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现场答记者问环节

鲁中晨报记者: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进一步回升、提振经营主体发展信心的重要抓手,我市各部门也出台一揽子举措发力优化营商环境,刚刚在发布中谈到滨州仲裁办推出了《擦亮“阳光仲裁”品牌,助力企业家圆梦十条措施》,请介绍具体有哪些举措?

发布人:郑滨占

今年以来,仲裁办以擦亮“阳光仲裁”品牌为支点,以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为目标,印发《擦亮“阳光仲裁”品牌,助力企业家圆梦十条措施》,根据企业及企业家的真实需求提供市场满意的法律服务,实现仲裁服务提档升级,着力打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家圆梦。具体有以下举措:

一是“过程党建”引领仲裁。建立社区仲裁服务站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为社区提供仲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仲裁工作积极融入社会基层治理。

二是“四进”调研,精准服务。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带队“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金融机构”四进活动,深入重点企业、园区等进行实地调研座谈,找准摸透查实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主要期待和对仲裁法律的客观需求,对症下药帮助解忧纾困。

三是锤炼队伍养成能力。推进仲裁服务供给侧的升级提档,举办仲裁队伍素质提升大讲堂,通过开展培训、加强考核等多种手段提高仲裁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仲裁能力,适应提供新服务,解决新问题、化解新纠纷的需要。

四是提升内控完善管理。加强仲裁全过程管理,实现流程控制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把好立案、组庭、开庭以及文书送达和文书核阅等关口,在守住公平正义底线的同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是机制创新做优流程。重点做好对仲裁规则的研究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推陈出新,努力做到程序设计更紧凑便捷,权利分配更阳光公平,实操运用更简单明了,彰显仲裁制度固有特色优势,切实减轻企业利用仲裁方式解纷维权时间成本。

六是组建“阳光仲裁”服务团结对助企。梳理行业服务清单,组建由县级领导干部为首席服务员、党员干部为工作联系员、仲裁员为助企指导员的专业服务队,想办法、出实招精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升服务企业实效。

七是构建仲裁业务闭环服务模式。仲裁办案人员积极走出办公室,主动对接企业和企业家,逐步形成预先服务、充分沟通、听取反馈的闭环服务体系。真正做到与企业同频共振,急企业家之所急,帮助企业和企业家尽快从纠纷困扰中走出。

八是窗口达标服务提档。积极开展各类“示范窗口”“标兵窗口”创建工作,按照第三方要求高起点谋划实施立案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和人文化建设,贯通立案服务环节,为选择仲裁方式的企业提供“一站式”仲裁服务。

九是开办“仲裁讲堂”公益宣讲。针对企业和企业家对法律服务的具体需要,定期举办“仲裁法律讲堂”,邀请境内外知名专家与企业法务人员分享实务经验与前沿问题,为企业免费培训法务等工作人员,提高企业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十是筹建县区分支、派出机构。积极探索分支、派出机构组建模式,延伸仲裁工作网络,依托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或社会治理中心,整合行业协会和律所等社会力量,先后在滨城区、经济开发区建立分支机构,真正实现高效便民利民。

齐鲁晚报记者:刚刚在发布中提到“今年在耿家社区开办了全省首家社区仲裁服务站”。请问,建立社区仲裁服务站的目的是什么?在这方面又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发布人:李伟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要求,更好发挥依法解决经济纠纷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仲裁办坚持以党建共建为引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在工业、商贸流通业发达的北镇街道耿家社区建立了全省首家仲裁社区服务站。设立仲裁社区服务站的主要目的,一是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更好服务社区群众。立足仲裁职能优势与社区工作特点,按照“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共同提升”的思路,将仲裁工作与社区工作相结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仲裁工作与社区治理的深度融合,提升社区治理效果和水平。二是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仲裁法律制度更好地来到群众身边,由等当事人上门变主动服务上门,主动靠前提供风险防范、合同规范、纠纷化解“全链条”服务,为群众办实事,为社区内商户办实事,及时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更多的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优化发展环境。建立社区仲裁工作站,可以在解决好传统商事纠纷的同时,积极化解辖区内群众和个体工商户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的各类民事纠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正义,有效服务滨州法治营商环境构建。

仲裁社区工作站成立虽然时间只有半年时间,但已开展多项工作,已显示出其强大的生机活力,取得了很好实际成效。一是主动服务,精准宣传法律。组织法律讲座,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安排法律专家和专业人员进行法律宣讲,并针对辖区内商户经常遇到的买卖合同纠纷,从买卖合同的成立、货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违约责任的分担等方面,结合仲裁化解纠纷高效便捷、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独特优势,逐一进行了普法宣传和答疑解惑。到目前,已组织法律知识讲座3次,受教群众1200多人次。二是靠前服务,提高维权能力。深入商户,深入企业,详细了解诉求,并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入户走访、发放普法资料的形式,“一对一”、“面对面”为商户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先后走访宣传800余家商户,解答问题1200余项,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有效的地提升了辖区企业商户依法维权意识,及时为企业纾困解忧。三是跟踪服务,办实事解民忧。建立案件登记管理机制,对辖区内商户经济纠纷诉求进行登记管理,建立专人对接,采取回访的形式,及时回应诉求,引导辖区内商户和企业运用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实现经济纠纷“就近就地”化解,实现了仲裁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据统计,服务站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100多人次,协调解决经济纠纷80多项,为辖区内商户挽回经济损失30多亿元。

下一步,仲裁办将继续加大社区仲裁服务站建设力度,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推动仲裁深度融入社区基层社会治理,用好仲裁审理、调解、确认等法律职能措施,实现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飞跃,更好的发挥仲裁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滨州日报记者:据了解,近期滨州仲裁办开展了仲裁确认工作,请介绍一下什么是仲裁确认。

发布人:郑滨占

仲裁确认制度是随着商事调解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而产生的。商事调解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一种商事争议解决手段,与商事审判、商事仲裁相辅相成,在商事纠纷解决领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实践中,商事争议经各类社会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除即时履行的外,当事人有赋予调解协议以法律强制执行力的现实需求。为满足商事主体的这一需求,仲裁办正式推出了仲裁确认制度。仲裁确认,是指的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仲裁规则,对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达成的调解和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和解协议的效力,并据此出具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仲裁行为。

仲裁确认案件受理范围与一般仲裁案件相同,当事人在本会之外通过下列途径达成的调解和解协议可以申请仲裁确认:1、当事人自行和解的;2、有关社会人士调解的;3、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4、商事调解组织调解的;5、行业调解组织调解的;6、行政机关调解的;7、其他方式调解的。仲裁确认制度优势在于收费低廉,各环节时效明显缩短,仲裁庭对调解和解协议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仲裁庭可以进行调查和要求当事人就相关事项作出说明或者补充提交证据,创新了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提高了争议解决效率,降低了争议解决成本,受到商事调解机构和商事主体欢迎。目前这一创新举措走在全省前列。

同时,开展仲裁确认工作,对促进仲裁参与社会治理,降低纠纷解决的社会成本,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具有积极意义;是充分发挥仲裁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中展现仲裁担当,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仲裁服务和保障的重要举措。

主持人:蒲怡瑄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