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滨州强化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严控新增人为水土流失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3日 17:11     阅读量:

市城乡水务发展服务中心水土保持科副科长李苗苗回答记者提问。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随着城乡大规模开发建设以及人类不合理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人为扰动产生水土流失不断加剧。日前,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严控新增人为水土流失。通过持续加大监管,切实减少和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通过解决人为水土流失“增量”问题,实现“减量”的目标。

强化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建立覆盖所有人为水土流失行为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依法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完善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特点,划定水土流失风险防控等级,明确差异化、针对性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精准高效监管。

强化全覆盖常态化监管。建立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沾化、阳信获评全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强基试点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协同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经验模式。同时,探索推进数字化建设,将水土流失分布、扬尘源实时监测图像、自然资源智慧滨州时空平台等数据进行关联分析,提高日常监管的精准化、科学化。

强化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抓好源头,建立发展改革、城乡水务、行政审批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违法线索互联、案件通报移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公益诉讼协作,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由水行政执法部门介入,走立案执法程序。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严格监管标准。通过对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对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措施落实情况现场监督检查,明确监管要求,提升监管水平。市级将出台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标准,市、县两级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好,开展水行政执法,通过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方式,倒逼建设单位履行职责。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以化工、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为切入点,对各自领域的生产建设项目做好督促指导。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审批服务及验收报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便民利企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