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4月18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专场上获悉,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落实市委“113388”工作体系,聚焦品质滨州建设,纵深推进“八个四工作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最美滨州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聚焦重点领域,科学安排立法项目。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法规审议项目2件,法规调研项目4件,立法后评估项目1件。其中,法规审议项目包括围绕发展品质更高,做强做优滨州冬枣产业,打造特色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继续审议《滨州市冬枣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围绕文化品质更好,推动吕剧文化保护与传承,坚定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软实力,审议《滨州市吕剧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法规调研项目包括围绕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滨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围绕加强孙子文化的传承、挖掘、弘扬和保护,开展《滨州市孙子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立法调研;围绕加快铝产业转型升级,助推铝产业发展壮大,开展《滨州市铝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围绕加快推动食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滨州市食品加工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立法后评估项目包括对《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
强化组织保障,广泛凝聚立法力量。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工作要求,聚焦品质滨州建设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及时高效加强法规制度供给,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地方立法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都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立法鲜明导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融入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注重汇聚和发挥各方工作合力,抓实立法工作立项、起草、审议、实施四个环节,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将代表议案办理与地方立法工作紧密结合,对代表反映集中的立法意见,在法规立项、修改时统筹考虑、优先安排。健全完善法规审议会次安排,根据实际探索采用隔次审议、跨年度审议等方式,不断提高法规审议质量。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贯彻到立法全过程。坚持开门立法,强化调研论证,法规草案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常态化邀请立法咨询专家、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立法联系点列席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案,扩大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把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