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12月10日,记者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市推动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里程碑式举措。作为吕剧文化保护传承的主管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切实扛起牵头职责,全力以赴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让吕剧艺术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条例》围绕吕剧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等关键环节作出全面规范,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以每年十月第三周的吕剧文化宣传周为重要载体,结合传统节日、重要节会等契机,通过戏曲展演、知识普及、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让《条例》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千家万户,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吕剧文化保护传承的良好氛围。
系统组织学习培训。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吕剧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在全省尚属首次,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通过举办专题宣讲会、业务培训班、行业研讨会等方式,组织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工作人员、吕剧院团从业人员、代表性传承人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条例》精神和具体规定,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提升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全力推动贯彻实施。《条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照《条例》规定,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在具体的工作中,将完善吕剧基因数据库,加强对传统剧目的抢救保护;健全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加强与艺术院校的合作,强化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精品创作,推动吕剧艺术创新和数字化传播;推进吕剧与旅游、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文化产品供给。同时,主动加强与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