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11月17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滨州市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反馈会召开。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高贤杰反馈督察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永祥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春田出席。
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安排,2023年7月19日至27日,第四督察组对滨州市开展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督察组指出,近年来,滨州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法治滨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质效不高,学习系统性、实效性不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未常态化开展工作,难以实质性发挥作用。推法治建设存在“上热中温下冷”和“中间热周边凉”的问题,抓工作落实不够到边到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不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遗留问题较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衔接机制不健全、工作运行不顺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充分,将普法融入执法过程不够,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督察组要求,滨州市委、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要切实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在推动法治建设上出实招、做实功、见实效,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进一步压实党委领导法治建设职责,市、县(市、区)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领域重大问题。要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要聚焦问题、动真碰硬,切实把反馈意见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整改效果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宋永祥表示,对督察组提出的督察意见,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督察组提出的有关要求,我们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要对标对表讲政治,把督察反馈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以法治滨州建设的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不折不扣抓整改,聚焦反馈问题,压实责任改、清仓见底改、标本兼治改。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帐,细化整改举措,坚决做到问题清零、整改彻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也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加强法治建设全方位、全领域、全环节“过程管控”,提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内容、程序、行为“三个规范”。要常态长效促提升,切实用好督察成果,全面提升市县法治建设水平,持续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招牌,为品质滨州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筑牢法治保障,以法治方式助推创新发展,以法治手段深化改革开放,以法治途径创新社会治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有效制度供给。抓牢法治服务,树牢“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让老百姓满意”的理念,用好市县两级“法智护航中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法治透明度、公信度、加速度、融合度、舒适度。守牢法治底线,树牢“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的理念,发挥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三个效果”相统一。
反馈组其他成员,市领导毕志伟、郝建、李军、王体功以及各县市区、市属经济开发区、有关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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