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对党员干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相关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党员干部较为常见的违规买卖股票行为主要有三种:一是公款炒股,主要指借用本单位公款或借用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二是“后门”投资,主要是指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基金投资;三是公时私用,主要指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
当前正值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之际,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入学习、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明确知道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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