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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订《滨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将督察报告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分解细化为24项具体整改任务,形成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牢督察整改使命担当
(一)坚持高位推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工程,坚定不移抓好问题整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党政联席会议定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批示25次,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31次,开展现场督导调研33次。各级党政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抓落实,推动督察整改落实见效。
(二)构建大环保格局。严格落实《滨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滨州市市直有关部门和中央省驻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着力健全完善大环保格局,统筹各方、凝心聚力,举全市之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水平。
(三)强化督导调度。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对每一项反馈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及时跟进整改进展。针对重点整改任务,定期到现场盯办核查。对整改进展缓慢、存在逾期风险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督办单,有效传导压力、拧紧螺丝,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
(四)落实最严格法治。严格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大气、水、土壤等方面法律法规,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树立制度刚性,强化考核问责,各级人大依法监督,政协组织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保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滨州大地落地生根见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
(一)聚焦生态思维提升发力。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点班次培训计划,指导抓好行业系统培训,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系统人员思想、思维、思路,先后培训干部500余人次,专题培训300余人次。
(二)聚焦黄河流域保护发力。制订《黄河保护十大行动方案》《滨州市引黄调水管理办法》,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雨洪水、长江水、再生水、淡化海水联合调配体系,2024年以来新增可置换4.5亿立方米黄河水水资源承载能力,黄河水占用水总量比例由75%以上下降至65%以下。
(三)聚焦守护蓝天发力。抓住减排这个关键,建立“7+2+N”减排机制。2025年1-9月,全市综合指数、PM2.5、优良率分别为3.67、30微克/立方米、73.6%,分列全省第7、8、10,同比分别改善15.0%、16.7%、13.4%,分列全省第1、2、3,重污染0天。
(四)聚焦保卫碧水发力。强化陆海统筹,推进“两清零一提标”和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排查整治、入海河流总氮控制,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完成1379个入河排污口、913个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实现138处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截至9月底,全市11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54.5%,高出省定任务9.1%;城市水质指数5.6360,列全省第11位,改善率列全省第8位;近岸海域优良水体比例100%;5条入海河流总氮同比削减17.7%,连续3年改善。
(五)聚焦“无废城市”建设发力。探索赤泥、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路径,因地制宜开展“无废工厂”“无废园区”等“无废细胞”建设,加快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绿色制造梯次培育体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2020年降低20%以上。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达到了100%。全市共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制造单位74家。
(六)聚焦重点问题“见底清零”发力。对标历轮督察反馈问题、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信访交办问题等,向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实施4次“一对一交底”,紧盯节点、倒排工期,126项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或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目前,第三轮省级督察反馈的2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1项,达到序时进度3项;省交办的818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或阶段性办结。
三、聚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实施“四减四增”行动。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深入实施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加快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和用地结构。高性能绿色化工新材料入选省级战略新型产业集群,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项目建设全面提速,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350万千瓦,年发电量首次突破100亿千瓦时。7个项目入选省首批地热能试点,居全省第1位。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园区26家,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二)深度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突出抓大气治理减排,推进博兴板材集群NOx整治,投资1.2亿元提升128条镀锌生产线,年削减NOx排放935吨;魏桥创业集团投资1000余万元,组织4家电厂5台机组精准喷氨改造,氨耗降低7.33%。统筹抓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水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创新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渠道,引进北新建材综合利用项目,年可消耗工业副产石膏30万吨,成为全国循环利用同行业环保标杆。
(三)深化科创赋能助力。科学应对产能转移、产业转型双转压力,统筹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新型产业规模化、特色产业园区化和未来产业协同化,加速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了新能源等新的千亿级产业集群的加速崛起。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3.7%,实现全省“四连冠”。2024年以来,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57家。滨州铝产业先进制造山东省实验室成功揭牌,惠民绳网入选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智能纺织入选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奋力打造美丽滨州地方样板
(一)筑牢自然生态屏障。出台《滨州市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方案》,将黄河沿线森林、湿地、农田、城市绿地等不同类型生态系统有机连接,完善了黄河生态体系。获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447万元,列全省第3位。获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452万元。
(二)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注重湿地保护的顶层设计,坚持总量不变、局部优化,湿地保护形成体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协调发展,形成监管合力。湿地总面积达14.47万公顷,全市林木覆盖率超过30%、城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0%,“林长制”工作连续4年获省级“优秀”等次。
(三)抓好生态示范创建。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徒骇河(沾化段)入选省级美丽河湖,沾化中部单元、无棣贝壳堤单元入选省级美丽海湾。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等称号,2025年又荣膺“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生态环境品质稳步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抓牢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放松,融合美丽滨州建设、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促提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最美滨州篇章,为美丽山东建设作出滨州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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