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行政执法是政府公信力的直接体现,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阳信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聚焦三个维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健全三项机制,筑牢依法行政防线
健全协调监督体制机制。在县司法局加挂“阳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在十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构建起县乡两级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健全制度保障机制。出台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案卷评查、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印发行政执法格式文书,规范执法用语,织密制度“防护网”。健全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对31个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权与监督权未分离等问题,制发监督建议书19份,进一步强化部门内部监督。
聚焦三个环节,全面规范权力运行
严把执法主体“入口关”。梳理并确认全县行政执法主体48个,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单位开展执法。组织1070名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及廉政建设培训考试,清理不符合条件人员21人,确保执法队伍纯洁性。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进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全面推广应用省涉企检查平台,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入企检查数量压减33.7%,有效解决检查过多过频问题。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2024年以来,集中评查案卷534本,对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组织“回头看”,反馈并整改问题1000余条。通过对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监管,确保执法行为在有效监督下运行。
创新三种方式,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抓好专项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处罚专项监督等活动,梳理问题12条,制发监督建议书14份。坚持执法监督前置。随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检查20余次,对执法人员亮证执法、调查取证等现场执法环节开展监督。构建协同“监督链”。加强与人大监督、政府督查、行政复议等联动,将规范行政执法情况纳入党委巡察法治建设专项检查内容,法治巡察推动整改问题31个,行政复议纠错10件,通过深化贯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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