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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以后不再是夫妻,但永远为人父母。希望你们认真读懂这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比从前更多的关心孩子的心理和行为,不要让父母的婚姻成为孩子成长的困扰。”
4月16日下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场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这是4月15日当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后,滨州中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这也意味着,“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将成为滨州法院办理离婚纠纷案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本案中,夫妻双方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婚后,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导致矛盾不断加深,多次协商离婚不成,男方向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后因女方对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问题不服而向滨州中院提起上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男女双方均要求获得婚生女的抚养权。孩子跟随女方生活,庭审中,男方称女方隐匿孩子,他常常无法与5岁的孩子相见,对于女儿的健康成长不利。为此,在妥善审理离婚纠纷的同时,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并当场送达了第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孩子容易产生自卑、被遗弃等消极情绪,这些负面情绪影响她们的人际交往、性格养成甚至组建家庭,但如果父母能保持相对理性、淡定,给予孩子更多的爱和关注,就可能把这种影响降低到最小……”
“我们都应该做负责任的父母,失败的婚姻,不能成为孩子的枷锁……”
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双方表示将努力克制对抗情绪,尽力给5岁的女儿提供一个温暖、有爱的成长环境。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这项工作不仅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滨州中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常态化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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