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公布的档案史料来源于 垦利地委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中共华东中央局渤海区党委,文件形成时间为1947年3月11日,题名为《区党委关于当前建立开展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工作指示》。文件内容是中共渤海区党委对1949年春季青年团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自上而下建立机构并配备干部,以惠民等地为重点试点积累经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发动青年,经过宣传教育、自愿申请、严格审批程序发展团员,同时整理现有团组织并培养干部。

档案部分文字内容:
区党委关于当前建立开展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工作指示
(一)从上而下建立组织机构,配备青年工作干部,逐步建立各级青年团的筹备委员会,各级党委应有党委委员直接参加此委员会工作。渤海区青年团的筹备委员会,各地委及重点县的团筹委会,均须于三月底以前成立。该委员会由七至十一人组成,其名单按干部管理制度报告上级批准,重点区亦尽早建立,其余一般县区则根据情况,逐步的配备起来。地委及重点县委应立即配备三人至五人的专门作青年工作的干部。各级团委主要负责人应相当于同级党委委员,或下一级党委书记。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二至三人的干事。
(二)确立重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渤海区团筹委以惠民为中心,帮助渤干(注:渤海区干部学校),推动后期师范,同时选择一个工厂着手建团,并在阳信县何坊区选择一个党的基础较好而青年又集中的乡镇,作为农村建团的重点;各地委要选择党的或群众工作较有基础的县作为重点,尤须选择有工作基础的村镇或县城、中学首先着手建团,加强其领导,定期检查,总结经验教训;其他各县,同样须选择适当集镇作为建团的重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然后再求普遍。这些地方党的组织应当指定一部分年轻而优秀的党员参加新青团,作为建团的基础与骨干。
(三)根据当前党的任务,广泛的发动青年群众积极参加各个时期各种不同的中心工作和运动,及针对当时当地人民群众、青年群众切身利益迫切要求,以不同的口号、灵活的组织形式把他们团结起来,组织起来,从中发现与培养积极分子,经过公开的宣传与充分的酝酿,然后根据本人自愿,经过入团手续正式入团。(略)
(四)广泛的宣传号召,有计划有步骤的介绍团员,建立团的组织。对于元旦中央公布的建团决议与团章草案,各地委县委及各级青年组织的干部,必须仔细的认真的研究,充分讨论,向下传达,并根据中央建团方针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经常的、随时随地进行宣传教育,打破他们各种思想顾虑与怀疑;充分应用党报、党刊,交流经验指导工作;提倡读报组,树立对于新青团的正确认识,善于启发其积极性与组织要求。(略)
(五)博兴、利津、广饶、德州、惠民及其他原来有青年工作基础的地方,则应马上着手根据现有团的组织加以整理,建立或充实各级领导机构,并按上项指示进行发展。(略)
关于部队建团工作,待上级指示后,另行布置。
以上几项要求,各地委应立即根据中央决议总方针及区党委指示(《渤海通讯》第五期)加以研究,作出具体计划,执行之。
三月十一日
中国共产党华东中央局渤海区党委
资料来源: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