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政府印发《雾蓿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品质滨州客户端发布时间:2026-06-11 23:03:12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雾蓿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方案划定保护区范围,并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水质监测,定期公开水质信息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根据划定方案,雾蓿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为:水库防浪墙外边缘内的范围,面积为2.408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向外延伸至截渗沟外边缘的范围,以及支九渠引水渠上游2.24公里(小桥处)至下游200米范围内支九渠引水渠道右堤坝外延至路基、左堤坝外延5米范围,面积为0.495平方公里。

方案要求,要依法清理整治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范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志;因地制宜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完善道路交通、输油输气管道穿越等防范措施,加大定期巡查和日常巡护力度,确保各类设施稳定运行。要认真开展水质监测,定期公开水质信息,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依法严厉查处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坚持民生至上和“划立治测控管”六字方针,全面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工作,不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有效防范水源地环境风险,牢牢守住水环境安全底线,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结合全市供水格局变化情况,按照《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因地制宜、科学定界,规范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成果,目前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增至20个。今年,我市将实施“水源保护”工程作为市政府工作报告“12169”民生实事之一,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及水厂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保证人民群众“喝得放心”。

《雾蓿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印发后,市生态环境局随即组织全市2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机构开展培训,常态化拉网式排查,做到监管无死角。监测数据显示,目前,全市20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61项指标均符合Ⅲ类标准,群众“水缸子”安全底线不断筑牢。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秉持水源水质保护初心,强化责任使命担当,对标国家、省考核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升级战,以更高效率、更高水平、更全举措保障水源水质安全,为群众饮水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