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滨州出台三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民新政 有效支持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品质滨州客户端发布时间:2026-08-28 14:38:08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8月27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奋力推动品质滨州建设成效全面跃升——亮进度”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场上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基础性作用,精准释放政策红利,近期我市出台了三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民新政,有效支持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现房销售项目的,相应核减住房套数。执行核减政策后,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政策。

支持支付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配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

放宽部分提取业务条件限制。缴存人及配偶存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还款状态正常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购房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发布会介绍,以上三项政策已于8月11日起正式落地执行。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抓好政策落地跟踪、宣传解读以及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充分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