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公布的档案史料来源于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中共滨州化工厂委员会,文件形成时间为1996年5月10日,题名为《关于在全厂党员中开展“迎‘七一’为党旗添光彩”活动的决定》。文件内容是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五周年,中共滨州化工厂委员会决定在全厂党员中开展“迎‘七一’为党旗添光彩”活动,并对活动开展的目的和内容作了统一要求。

档案部分文字内容:
关于在全厂党员中开展“迎‘七一’为党旗添光彩”活动的决定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五周年,为了以实际行动庆祝党的生日,党委决定在全厂党员中开展“迎‘七一’为党旗添光彩”活动,通过这一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引导党员不断追求上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七一”献礼。具体部署如下:
一、目的要求
今年既是党的七十五周年生日,也是我厂实施“九五”规划和进行第二次创业的第一年,为确保“九五”规划目标能顺利实施,厂七届一次职代会厂长工作报告对九六年工作重点提出了一切工作以创效益为中心,加快技改步伐,培建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整体素质,抓安全,练内功,挖潜力,向设备长周期满负荷最佳运作要效益,确保实现销售收入4.5亿元,利税6000万元,职工人均年收入10000元的总体目标。
二、活动内容
1.在生产和工作中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和决战活动,为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管理服务水平做出成就。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认真参加厂里、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和党员“三会一课”活动。
2.要求职工做到的,党员必须要做到,党员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职业风尚。
3.党员要做到爱厂、敬业、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党员要向英雄模范人物和本厂的先进职工学习,关心企业发展,积极向企业提合理化建议,树立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4.党员要积极主动地向职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企业的方针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带动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工作完成任务,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在本单位形成团结奋斗的风气。
5.党员在精神文明中起带头作用。要求党员带头尊老爱幼、扶困济危、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封建、愚昧的不良风气,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活动,做推动我厂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头人。
三、考核与表彰
(略)
中共滨州化工厂委员会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日
资料来源: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