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公布的档案史料来源于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成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题名为《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滨城区餐饮行业协会申请注册滨州锅子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批复》。文件内容是滨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滨城区餐饮行业协会申请注册滨州锅子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档案部分文字内容: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滨城区餐饮行业协会
申请注册滨州锅子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批复
滨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注册“滨州锅子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请示》(滨城政发〔2015〕5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为维护滨州锅子饼声誉和消费者利益,规范滨州锅子饼市场,保证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增强品牌效应,做大做强滨州锅子饼产业,同意滨城区餐饮行业协会为注册“滨州锅子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单位,并对“滨州锅子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5日
资料来源: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